ERP认证的意义和作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制定政策时,越来越多的考虑环保方面的因素,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用能源产品(EuP)一般认为在生产、配送、使用、废弃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若干影响,如气候变迁、能源和资源消耗、产生一般及毒性废弃物等问题。根据德国环保署(2000),**过80%的环境冲击跟产品设计有关,也就是在产品开发阶段若能考虑环境冲击,便能改善该产品的环境绩效。近年来,电器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渐渐受到重视,各国纷纷制定产品环境绩效改善目标和标准,这种趋势正是欧盟目前规范此电器环境化设计指令的基础。ERP认证作用:1. 确保ErP(EuP)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2. 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以保护环境;3. 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4.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电源适配器ErP认证需要提供样品检测的。
如何有效的做ErP认证?
按照ERP 2005/32/EC法令附录四的内部设计控制程序进行产品的符合性评估。
较简单有效的符合性评估方法是参照EuP法令的附件四,即:
1. 提供产品的LCA(生命周期评价)环境足迹报告;
2. 提供生态设计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测试报告;
3. 提供要求的相关信息;
但是较有效的方法是**个 — 内部控制
ErP认证工厂检验
不需验厂
ErP认证周期
常规为2-3周,可*,*需另付费用。
2019年7月28日,欧盟发布新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EU) 2019/1369,取代原来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2010/30/EU,现有的各产品能效标签执行指令依然有效。新指令已于2019年8月1日生效。
受影响产品
家用洗碗机、家用制冷器具、家用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家用滚筒干衣机、电灯与灯具、真空吸尘器、空间加热器、热水器、抽油烟机、烤箱、通风设备、专业冷柜、局部空间加热器、固态燃料锅炉、辅助加热器、温控器、太阳能组件。
重要内容
软件更新
1、若软件更新会影响产品能效,应充分告知消费者并提供接受/拒绝更新的选项,消费者拒绝更新不会影响正常使用。
2、为获得更好的能效表现,产品带有为能效测试而设的特殊模式/软件/硬件是不被允许的。
ErP指令规定纳入实施措施的耗能产品必须加贴CE 标志,方能进入欧盟市场。在取得CE标志前,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已按照实施措施规范的内
容及程序通过合格评定,准备好产品合格评定相关的技术文件,并出具EC合格声明。
根据ErP指令规定,实施措施应准予制造商根据需要在“内部设计控制”(指令附件IV)和 “环境管理体系”(指令附件V)两种合格评定模式中任选其一开展产
品评定。但制造商必须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检测结果,以验证其合格评定的真实性。制造商若采用“内部设计控制”模式,相关技术文件主要包括7个方面:耗
能产品的描述、环境评估研究的结果、产品或产品组的生态概要、产品设计规范要素,与环境要素相关联、适用的标准或其他用于证明符合性的协调标准或替代方
法的清单、使用者及处理机构所需要的信息和测量的结果;若选择“环境管理体系”,则要求制造商能够提供产品的环境性能政策,制定产品环境性能目标和指标
的框架,建立相关程序文件的计划,在实施方面则应建立和维护表述管理体系的核心环境要素和管理所有必须的文件信息。制造商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耗能产
品与其设计规范和适用的实施措施要求相一致,有些类似环境体系认证内容。
序号
产品/ 产品类别
项目/参数
领域代码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 范围
说明
能效ErP
(关于家用或商用电子电气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
1
关机模式测试
0508,0509,0507, 0511
(EC) No 1275/2008 (关于家用或商用电子电气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
测试产品范围限制依照标准规定
2
待机模式测试
能效ErP(关于外部电源的无载状态功耗和平均有功功效的生态设计要求)
1
空载模式测试
0507,0508,0509,0510.01,0510.02
(EC) No 278/2009 (关于外部电源的无载状态功耗和平均有功功效的生态设计要求)
测试产品范围限制依照标准规定
2
带载模式测试
能效ErP(关于电视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1
关机模式测试
0508
(EC) No 642/2009 (关于电视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测试产品范围限制依照标准规定
2
待机模式测试
3
正常开机模式测试
4
带初始设置菜单的“家庭模式”测试
MEPS (外部电源性能标准要求)
1
空载模式测试
0507,0508,0509
AS/NZS 4665.1: 2005 + A1: 2009
AS/NZS A1: 2009
不测试 (AS/NZS 4879内的用于ELV灯的变压器和电子降压转换器 或 IEC 61347.2.13 内的用于LED模块的控制装置)
2
带载模式测试
1
空载模式测试
MEPS 外部电源-较小能
效性能标
准要求
2
载模式测试
0507,0508,0509, 0510.01,0510.02
外部电源-较小能效性能标准要求
2
带载模式测试
MEPS电视机较小能效性能标准和能效额定标签要求
1
待机(主动和被动)模式测试
0508
AS/NZS 62087.1:2010
测试方法
AS/NZS 62087.2.2:2011
电视机较小能效性能标准和能效额定标签要求
2
正常开机模式测试
3
带初始设置菜单的“家庭模式”测试
CEC (电源)
1
空载模式测试
0507,0508,0509,
CEC---
(器具能效标准)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
不检验非国家管控的外部电源
2
带载模式测试
CEC (消费者)音频设备
1
待机被动模式测试
0508
不检验非紧凑型音频产品,不检验数字式通用碟播放器和数字式通用碟刻录器之外的产品
CEC (电视机)
1
关机模式测试
0508
2
待机模式测试
3
正常开机模式测试
4
带初始设置菜单的“家庭模式”测试
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包括:
1、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2、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
4、启动时间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
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认证流程:填写申请单,提供产品资料,寄样品过来,测试OK*书/报告
什么是ERP
ERP=Energy-related Products
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
品的部件,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灯具ERP认证定向灯和非定向灯
“定向灯”指的是在π SR的立体角范围内具有80%光输出(相当于120°锥角)的灯,“非定向灯”指的是一种非定向灯的灯。
通俗地讲,有反射杯或罩的灯泡一般都是定向灯,球泡、烛形泡之类均为非定向灯。
244/2009/EC主要针对非定向灯,因此非定向的LED灯泡也是包含在该指令内。但是该指令对非定向的LED灯泡也只有光效要求,而且还没有给出测试方法。
LED灯具新能效指令EU **194/2012与能效标签指令NO.874/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时)低于5%的要求,将伴随着ERP的正式实
施强制要求。而测试时间至少要求6000小时的寿命测试和光衰测试则延长至2014年3月1日实施,因为长达250天的测试周期,因此从2013年9月1号起所有灯具能源
类产品需要申请ERP认证才可进入欧盟市场
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包括
1、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2、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
4、启动时间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
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灯具ERP能效标签(EU)874/2012
这是一个非常新的指令,2012年9月26日发布。但是它的草案跟定向灯的指令草案同时评议,也许很多读者已经阅读过草案的内容。但正式发行的版本跟草
案还是有一定差别该指令终会取代98/11/EC。
灯、LED灯和LED模块。该指令还适用于使用上述光源的灯具,包括整体使用在其它产品中的情况,但是它的能源输入不依赖产品的首要用途,如家具。
该指令不包括:
(a)光通量小于30lm的灯和LED模块;
(b)使用电池的灯和LED模块;
(c)使用在器具中,主要使用目的不是照明的灯或LED模块,如i.发光作为化学或生物过程的媒介物(如光学**、园艺学、灭蚊器等产品)
ii.影像和投影产品(如相机的闪光灯、复印机、投影仪等)iii.加热(如红外灯)
iv.信号传输作用(如机场灯)但如果这些灯标明为照明使用,则不排除在此指令范围之外。
(d)灯和LED模块是灯具的一部分,不可由终用户移除,除非作为分离的一部分单独出售;
(e)灯和LED灯使用在首要用途不是在照明的产品上,但是如果灯单独出售,则应该包含在此指令范围;
( f ) 灯或L E D 灯不符合指令2009/125/EC2013和2014年的要求;
(g)设计使用(a)到(c)点列出的灯或LED模块的灯具。
ERP指令 (2009/125/EC)较鲜明的变化就是将原EUp指令中的耗能产品扩展为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但是其他一些内容例如实施措施的确立方法、没有较大的变化。 新指令(ERP指令)生效,意味着我国将有更多出口欧盟的产品会受到该指令的限制, 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尽早着手,充分做好应对该指令的准备.
欧盟规定: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达到ERP检测或ERP认证要求(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
欧盟新版CE认证—ERP指令—2009/125/EC正式发布:
ERP检测的产品有:
节能灯ERP认证要求:NO.244
AV产品、IT产品的ERP认证要求:**275
TV产品的ERP认证要求:NO.642
机顶盒的ERP认证要求:**07
镇流器、荧光灯的ERP认证要求:NO.245
外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的ERP认证要求:NO.278